为切实做好2012年安全度汛工作,全面落实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各船队的实际运营情况,经部务会研究,制定2012年安全度汛工作意见,确保安全渡汛。
一、 成立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汛期安全工作
为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航运部成立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学银;副组长:张保华、林晓燕;成员由周运强、徐新怀、朱靖忠、孔令同、沈洪卫、郭庆贺、王海、余守起、徐胜柱、郝春友、刘永玉、魏振元等同志组成;田学银和张保华两位同志负责处理汛期日常安全工作。
二、加强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好
首先,航运本部要配合各船队在汛期前对安全设施和设备及工属具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整改的问题,和需要配置的工属具,要及时上报公司处理,保证船队处于适航状态,严禁船队带病运营。其次,航运部要利用航次例会和返港会加强船队的设备、安全设施及工属具的检查,发现有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以及未按规定配备工属具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同时给予船队长通报批评。第三,船队在航行中要加强自身安全检查,重点要加强船队的设备、安全设施及工属具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完好,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向上级汇报,同时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三、制定汛期安全航行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一)船队舱面、机舱、驳船的人员要安排齐全,不准有空岗、缺岗现象,各司其职;人员配备不足的船队不得开航。
(二)航次会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措施,内容要详细记录;《轮机日志》和《航行日志》要记录真实、全面、规范。
(三)航行途中每天要至少两次收听天气预报,并记录清楚,不得冒险航行;其次要仔细检查舵机、锚机、油门线及夜行灯情况,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正常航行。
(四)轮机部人员要使主、辅机及小机船始终保持适航状态,要在待装、待闸、待卸期间提高维修、保养的频率,保证机械设备运行良好,确保正常航行。
(五)装卸货时,轮驳人员不准穿拖鞋,要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确保自身安全。
(六)航行途中全体船员必须穿好救生衣,非本队船员不得上船,不准带小孩上船,带小孩上船者安全自负;救生圈和消防救生设施要挂在规定的明显位置。航行时,轮驳人员不准穿拖鞋。
(七)淮河水位上涨以后,流速较大,大运河因翻江流,下水顶流航行,尤其在江南运河船只较多,航行时更要加强了望,谨慎航行,要提前采取避碰措施,防止碰撞;轮船的江锚及驳船的所有锚都要挂好锚链,做好随时抛锚的准备,保证航行安全。
(八)航行途中船队要经常检查护缆、凹缆、人字缆等拖带设施,确保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九)封仓要严密,封仓绳要牢固,木塞要塞紧,雨布要完整,无破损。
(十)驳船人员要加强值班,不准串岗、脱岗,严禁在航行时上轮船洗澡。
(十一)过湖、过江前,要严格收听天气预报,天气状况不好时不得冒险航行,要仔细检查船舶状况和机械状况,确保完好时方可航行。过江、过湖及市河航行时要实行全班制,每个驳船均要有人值班,舱内不准有人睡觉。
(十二)锚泊夜宿时队长要带队值班,轮船及每条驳船均要有人值班守锚,值班人员不准睡觉,要不间断的检查船况、水流状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要有详细的值班记录。
(十三)过江前或需在江中抛锚时要找一个安全锚地,并注意气候变化,抛锚后要密切关注锚是否移动,防止犁锚。
(十四)过湖、过江、过桥梁和特殊航段时,要提前制定安全航行预案,确保安全通过。
(十五)船队要严格执行电话汇报制度,每天要汇报船队位置及河流汛情。
四、具体要求
为确保今年安全渡汛,航运本部和各船队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工作,要把安全渡汛工作上升到影响生存的高度来认识,时刻绷紧安全弦,积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一)航运部要认真做好汛期安全措施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要让全体船员都知道如何安全度汛,切实提高全体船员安全度汛的意识。
(二)航运部全体人员及各船队长要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各船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汛期安全航行措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航行工作。
(四)严肃查处“三违”人员,凡是违反汛期安全航行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一律按公司安全一号文规定处罚。
淮南舜龙煤炭联运公司航运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