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这“四个管住自己”,响亮、实在、明确、很有警示性。
管住自己的嘴,就是不该吃的不吃。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大凡请吃的,除了“真正的”亲朋好友外,心里总揣把小算盘。花了钱财,占了时间,再陪上笑脸,无端地请你做什么?合理合法的,不请吃也应当办。违反原则甚至违法的事,请吃也不能办。两种情况,都属不该吃,都不能吃。
管住自己的手,就是不该要的东西不要。“伸手必被捉”。伸手拿别人的东西,无异于“玩”火。古人早有言在先,贪欲之心不除,如飞蛾扑火,焚身方休。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你不正确运用它,它就可能置你于万劫不复的深渊。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认真想想,那些伸手向党和人民要权、要名、要利者,有几个善终者?
管住自己的腿,就是不该去的地方不去。“黄、赌、毒”在一些地方存在,是事实。作为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本身负有带领群众清除社会丑恶现象的任务,而不能逐臭合流。
管住自己的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就是要防止“灯下黑”。有的领导干部对自己很严,也很干净,但疏于家属子女和身边人员的关注和管理,结果缺口就在这里被打开。
做到“四个管住自己”,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不难,是因为你是党员,是干部,这些都是起码的基本要求,有什么难的?说它难,是因为做到这些,要处处小心,时时留意。
生活在党内,生活在社会上,总是要被“管”的。最好是自己管住自己。否则,就不是自己管自己的问题了,而是要被党纪所“管”,国法所“管”这方面的教训屡见不鲜,每个人都应引以为戒。
——摘自《党风廉政言论12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