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龙公司派员参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的《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宣贯会

发布时间:2023-09-11 已阅:751次

9月8日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在支队二楼会议室召开《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宣贯会。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董春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潘志军,支队海事大队各中队以及全市15家港口企业、20家航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海事大队大队长宫国主持。


会议传达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和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情况的通报》,宣贯了《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董春刚副主任就港口和航运企业污染防治、节前安全等内容进行了发言。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潘志军作总结讲话时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广大船员和相关从业人员防污染意识;二是联合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港口码头、航运企业安全及防污染作业等执法检查,强化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深化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遏制我市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违法行为反弹。

舜龙公司派员代表港口、航运企业参加会议,会后,将对《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进行认真学习贯彻。

作者:淮河物流事业部高宁宝